“五大文明系列引导行动”列为政府工作内容
导语 为深入推进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,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文明委、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全市组织开展“文明引导系列活动”,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,积极部署,以“文明引导系列活动”和“摒弃交通陋习,安全文明出行”为主题,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。
一是高度重视,成立组织。为确保全市深化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”工作落到实处,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,根据工作需要,调整充实全市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”领导小组成员。成立了由副市长、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宝音德力格尔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,制定并下发了《关于2013年在全市开展“文明交通行动”的实施方案》,同时,在市交警支队下设了文明交通行动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白河担任,负责组织、协调、落实文明交通行动的相关事宜。
二是突出重点,强化管理。自活动开展以来,各地紧紧围绕“摒弃交通陋习,安全文明出行”的主题,结合本地实际,在城市重点开展“倡导三不”的主题活动;在农村重点开展“拒绝三无”的主题活动;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“抵制三超一疲劳”的主题活动。同时,各地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,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交通事故案例,揭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,加大对交通安全的舆论引导,倡导文明交通。
三是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地充分运用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,通过报纸、电台、电视台、期刊、网络、手机短信、移动传媒等,大力宣扬文明交通“德、礼、法”理念,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;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动群众讨论,通过法律的力量、群众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治理“中国式过马路”、夜间不规范使用灯光等交通陋习,形成社会共识;同时,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化交通广播电视“文明交通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”,带动文明交通信息传播的共享、联动和聚焦,引导舆论,服务出行,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。特别是通过近期12.2“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,全市将“文明交通行动”宣传工作推向了高潮。
四是建立机制,督导考核。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”领导小组及时转发了乌兰察布市精神文明办《关于将文明交通等“五大文明系列引导行动”纳入2013年度年终考核目标的紧急通知》,指出我市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已列为政府工作内容,文明交通等“五大文明系列引导行动”现已进入年终考核阶段,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”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联合督导检查组,对各地实施成效进行明察暗访和考核评价,及时通报考评结果,各地要高度重视,协调相关部门,结合本地工作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,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,确保实施工作取得实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