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二人逃逸案

导语 2013年9月14日下午15时57分,集宁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室电话铃声急促地响起: “集宁区208国道京藏高速南出口发生交通事故,一辆三轮车被同方向皮卡车撞到护栏上,电动三轮车侧翻驾驶人被甩出后,被由南向北行驶的大货车碾压致死,肇事车逃逸”。

  接到报警后,事故中队五组组长带领民警速赶往现场,只见有一辆皮卡车留在现场,牌照被人卸掉。经过一个多小时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,初步确定碾压致死的肇事车为水泥罐车,事发后已沿市区逃逸,时间为当日下午16时至40分。除此以外,再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。

  缜密部署侦破

  案情就是命令!交警事故中队紧急召开会议,组成“9.14”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,调精干警力迅速投入侦破工作中。专案组兵分三路,一组调取距离现场30米的监控,对案发时间前后经过的车辆仔细排查,寻找肇事车辆,同时,深入附近调查走访,寻找现场目同击者。二组将留在现场皮卡车通过车辆信息寻找车主。三组对集宁周边的拌合站进行调查,时间为下午16时至40分。

  案情初现端倪

  15日上午9:00,专案组召开了事故分析会,听取各组的汇报,一组通过监控仔细排查,车号是蒙J6****的水泥罐车在16时25分经过事故现场。二组通过皮卡车车架号、发动机号在公安车辆信息网查到车号蒙JF****,该车车主叫高某,家住集宁区新电路,我们找到高某,高某说:“该车是我媳妇的哥哥用我身份证上户,他姓曹”。并且高某用手机联系李某,可曹某一直处于关机。我们向高某宣传了法律,希望你做做工作,尽早地投案。三组根据一组提供的信息,在距集宁2公里的拌合站找见了车号是蒙J6****的水泥罐车,我们立刻找到拌合站领导,问领导蒙J6****谁开的,领导说:“此车是樊某开”于是,我们向领导说明蒙J6****的水泥罐车在集宁区208国道京藏高速南出口发生交通事故有重大涉嫌肇事逃逸,需要把车和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。现在,我们已经把车和人带回了。二组继续联系高某,做高某的工作,让他尽快投案自首;三组询问嫌疑人樊某;一组要重点对车进行检查,必要时让刑警大队技术人员来帮助我们.

  车主百般抵赖

  人命关天,刻不容缓。9月15日下午13:00,三组询问嫌疑人樊某,樊某说:“我开车路过事故现场,我没有压死人”,矢口否认,虽几经民警政策攻心,涉嫌肇事逃逸的驾驶员樊某仍然态度顽劣,百般抵赖。一组邀请了刑警大队技术人员对车彻底检查,就在车底下的后桥、传动系上面有几滴血,技术人员立刻采样带回去做DNA,结果车上的DNA跟死者的DNA一样,这就证明樊某就是“9.14”交通肇事逃逸者。

  终于水落石出

  9月15日14:00在与肇事司机交锋时,民警拿出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鉴定中心对此车的血与死者血做DNA鉴定和该路段的视频,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肇事司机樊某不得不供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。15:30曹某在亲属陪同来大队投案自首.

  直此,经过二天的努力,“9.14’’重大肇事逃逸案得以侦破,肇事司机樊某、曹某被依法刑事拘留,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,等待樊某、曹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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